明,清代属梓桐乡;民国时期为狮峰乡;解放后建立政权为狮峰乡,金水乡,朱峰乡;1956年狮峰乡,金水乡,朱峰乡合并为金峰乡;1958年成立金峰公社;1959年金峰公社和松崖公社合并为松崖公社。
1960年两公社合并成安峰公社。
1961年安峰公社凤设金峰,宋村,左口,汪宅4公社;1982年12月将汪宅,金峰2公社分设成金峰,朱峰,汪宅3公社。
1984年恢复乡(镇)村建制,称金峰乡;1992年金峰,朱峰两乡合并为金峰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