吐蕃时期,吉雄属约茹管辖。
14世纪中叶,帕木竹巴政权设贡嘎宗,属贡嘎宗管理。
清宣统元年(1909年),噶厦政府在山南设洛喀基巧,贡嘎宗属洛喀基巧管理。
1959年6月,建吉雄;同年8月,建吉雄公所。
1960年4月,建吉雄乡,属吉雄管理。
1969年,改吉雄乡为吉雄公社,属吉雄管理。
1984年9月,公社改吉雄乡。
1987年,撤并乡,属贡嘎县。
1996年,吉雄乡改吉雄镇。
1999年,昌果乡的刘琼划归吉雄,吉雄居民委员会分设为吉雄居民委员会和扎庆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