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凉州永昌镇各村历史沿革[2]
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居永昌镇第八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永昌水磨乡四行政;1956年撤并乡后属永昌乡张兴沟高级社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公社,为张兴大队;1983年社改乡时设张兴村民委员会,属永昌乡;1985年撤并乡建镇,属永昌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永昌乡第十二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永昌白云乡二行政;1956年撤并乡属永昌乡下源高级社;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永昌公社,为下源大队;1983年社改乡时设下源村民委员会,属永昌乡;1985年撤并乡建镇后,属永昌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永昌乡第二十二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永昌白云乡二行政;1956年撤并乡属永昌乡沈郁高级社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公社,为沈郁大队;1961年划调整时属永昌公社,更名为上源大队;1983年社改乡时设上源村民委员会,属永昌乡;1985年撤并乡建镇属永昌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永昌乡第四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永昌白云乡三行政;1956年撤并乡属永昌乡并建成白云高级社;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永昌公社白云大队;1961年划调整时属永昌公社白云大队;1983年社改乡时设白云村民委员会,属永昌乡;1985年撤并乡建镇后属永昌镇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永昌乡第十一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永昌白云乡三行政;1956年撤并乡后属永昌张义高级社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公社,为白云大队张义中队;1961年划调整时属永昌公社,为张义大队;1983年社改乡时设张义村民委员会,属永昌乡;1985年撤并乡建镇,属永昌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永昌乡第二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永昌白云乡三行政;1956年撤并乡后属永昌羊桐高级社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公社为梧桐大队羊桐中队;1961年划调整时属永昌公社,为羊桐大队;1983年社改乡时设羊桐村民委员会,属永昌乡;1985年撤并乡建镇,属永昌镇所辖。 | 民国初期,沿袭清制,武威县的行政管理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,即黄渠(黄羊河水系),大渠(杂木河上游),杂渠(杂木河下游),金渠(金塔河水系),怀渠(西营河上游),永渠(西营河下游)。 民国24年(1935),将六个行政管理划分为2个镇,12个乡,属永昌乡第七保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永昌校尉乡四行政;1956年撤并乡后属和寨乡校东高级社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永昌公社为校东大队;1961年划调整时属和寨公社,为校东大队;1983年社改乡时设校东村民委员会,属永昌乡;1985年撤并乡建镇,属永昌镇所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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