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方镇各村历史沿革
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撤并属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2930甲。 1948年,保甲制度废除。 1949年八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。 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。 1958年8月,七方撤销,改称七方乡,所辖域未变,11月,撤销七方乡,成立人民公社,亦称幸福人民公社,不久幸福二字取消,称七方人民公社,行政称谓是七方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,为七方大队。 1961年改人民公社为,改管理为人民公社。 1984年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的同时,更名为七方村。 2003年12月和原居委会合并,改为七方居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 1958年为三个大队。 1963年三个大队合并以驻地命名刘寨大队。 1975年撤并社成立罗岗公社叫罗岗公社刘寨大队。 1984年体制改革叫罗岗刘寨乡刘寨村民委员会。 1988年枣阳撤县改市,改罗岗镇刘寨村民委员会。 2001年合并乡镇,罗岗镇整体合并七方镇,改名七方镇刘寨村民委员。 2005年成立居民委员会,改枣阳市七方镇刘寨居民委员会沿用至今。 | 1949年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5年隶属于高集大队所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大队改村,高集大队改为高集村,成立高集村村民委员会。 2003年高集村改为高集居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 |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,大店大队成立,1984年体制改革,大店大队改为大店村委会。 2005年3月,七方管理和街道管理合并,组成七方管理,2005年10月,大店村改为大店居民委会至今。 | 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撤,并属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2930甲。 1948年,保甲制度废除1949年八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,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,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1958年8月以大队归杨垱公社管辖。 1961年罗岗大队归杨垱罗岗小管辖1975年撤并社,归罗岗管理管辖。 1984年进行体制改革,罗岗为,罗岗小为罗岗乡政府大队改为村,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的同时,更名为罗岗村。 1988年枣阳县改为枣阳市,罗岗为镇,罗岗大队改为罗岗村民委员会,归罗岗镇管辖。 2001年3月撤罗岗镇并至七方镇后归七方镇管辖。 | 1975年5月,撤并社,原杨垱的徐寨,罗岗,刘寨3个人民公社和七方的潘岗人民公社合并,合并为罗岗公社,贾岗村隶属于罗岗公社。 1984年3月,进行体制改革,政社分开,罗岗公社改称罗岗,贾岗村隶属于罗岗。 1987年9月撤并乡,罗岗改罗岗镇,贾岗村隶属于罗岗镇。 2001年4月,乡镇合并,罗岗镇撤销,合并入七方镇,贾岗村隶属于七方镇至今。 | 1958年命名五星大队。 1960年命名为何湾大队,归杨垱孙寨公社管。 1975年撤并社归罗岗公社管理。 1984年进行体制改革罗岗公社改为罗岗,罗岗乡政府。 1988年枣阳县改为枣阳市,罗岗为镇,何湾大队改为何湾村村民委员会归罗岗镇管。 2014年3月撤销罗岗镇并为七方镇管辖,沿用至今。 | 1935年5月至1937年枣阳县划为4个,此地归杨垱所辖。 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1949年8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,此地归第七管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此地归七方公所管辖。 1958年8月,七方撤销,改称七方乡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同年11月,撤销七方乡,成立人民公社,亦称幸福人民公社,不久幸福二字取消,称七方人民公社,此地命名为朱寨大队,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朱寨大队改名为朱寨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于七方镇管辖至今。 | 1949年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此地归七方公所管辖。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,此地被命名姜店大队,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。 1975年7月,撤并社,原七方所辖的潘岗公社及其下辖的6个生产大队归罗岗公社管理,此地归七方公社管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大队改村,成立姜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,方庄大队归属杨垱公社管辖。 1961年杨垱改为,罗岗为一小公社,方庄大队归杨垱罗岗小公社管辖。 1984年3月时行体制改革政社分开,罗岗公社为,罗岗为小乡政府。 1987年撤并乡全县划为26个镇,场,乡,1988年元月枣阳县改为市,罗岗为镇,所辖村变更为村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,方庄村变更为方庄村民委员会。 2001年3月撤销罗岗镇并为七方镇管辖。 方庄村更名七方镇方庄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1935年5月至1937年枣阳县划为4个,此地归杨垱所辖。 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1949年8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,此地归第七管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此地归七方公所管辖。 1958年8月,七方撤销,改称七方乡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同年11月,撤销七方乡,成立人民公社,亦称幸福人民公社,不久幸福二字取消,称七方人民公社,此地命名为周庄大队,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周庄大队改名为周庄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于七方镇管辖至今。 | 1935年5月至1937年枣阳县划为4个,此地归杨垱所辖。 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撤,并属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1949年8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,此地归第七管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此地归七方公所管辖。 1958年8月,七方撤销,改称七方乡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同年11月,撤销七方乡,成立人民公社,亦称幸福人民公社,不久幸福二字取消,称七方人民公社,此地命名为毛坡大队,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毛坡大队改名为毛坡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于七方镇管辖至今。 | 1935年5月至1937年枣阳县划为4个,此地归杨垱所辖。 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撤,并属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1949年8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,此地归第七管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此地归七方公所管辖。 1958年8月,七方撤销,改称七方乡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同年11月,撤销七方乡,成立人民公社,亦称幸福人民公社,不久幸福二字取消,称七方人民公社,此地命名为卫庄大队,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卫庄大队改名为卫庄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于七方镇管辖至今。 | 1935年5月至1937年枣阳县划为4个,此地归杨垱所辖。 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撤,并属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1949年8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,此地归第七管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此地归七方公所管辖。 1958年8月,七方撤销,改称七方乡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同年11月,撤销七方乡,成立人民公社,亦称幸福人民公社,不久幸福二字取消,称七方人民公社,此地命名为王庄大队,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王庄大队改名为王庄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于七方镇管辖至今。 | 1935年5月至1937年枣阳县划为4个,此地归杨垱所辖。 1941年,枣阳实行新县制,撤,并属,全县划分为26个乡镇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1949年8月,经县委批准,成立中共七方委,此地归七方委所辖。 1951年10月,七方改称枣阳县第七,此地归第七管辖。 1953年第七政府改为第七公所,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。 1956年5月,第七公所改为七方公所,此地归七方公所管辖。 1958年8月,七方撤销,改称七方乡,此地归七方乡所辖。 同年11月,撤销七方乡,成立人民公社,亦称幸福人民公社,不久幸福二字取消,称七方人民公社,此地命名为肖巷大队,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。 1984年体制改革,肖巷大队改名为肖巷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于七方镇管辖至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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