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4年,为虎丘镇,属吴县第一。
1949年4月,属苏州市;9月,撤虎丘镇,设虎北等乡,分属苏州市东,西。
1950年2月,复属吴县。
1951年2月,属苏州市城西;3月,复设虎丘镇。
1956年2月,合并虎丘镇,白洋乡部分地,枫桥乡新庄村设虎丘乡,属苏州市郊。
1957年12月,苏站乡,长青乡并入虎丘乡。
1958年7月,虎丘乡划归吴县;9月,虎丘乡改为虎丘人民公社。
1959年1月,属金阊人民公社;7月,虎丘人民公社改为城西人民公社,由苏州市直接领导;8月,撤销城西人民公社,复设虎丘人民公社。
1961年1月,析虎丘人民公社设长青人民公社。
1983年10月,政社分设,复称虎丘乡;11月,属苏州市郊。
1999年9月,虎丘乡,长青乡合并设立虎丘镇,属郊。
2002年8月,虎丘镇划归金阊,同时将虎丘镇十字洋河以东7个村划归平江。
2003年12月,虎丘镇改设为虎丘街道;同月,虎丘街道新渔,张网,新城,富强,申庄5个村和长泾划归白洋湾街道;同月,虎丘街道虎丘,茶花,路北,新益4个村与山塘街道合并设立虎丘街道。
2012年9月,属姑苏。
2017年3月,留园街道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