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期属宜春县善和乡。
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宜春县第六,三阳。
1949年前夕为和平乡。
1949年相继属三阳三阳乡,三阳人民公社。
设柏木,严岭,紫丰,石湖,酌江等乡,属三阳。
1956年并为酌江,棠梅2个乡。
1958年属三阳公社。
1959年5月从三阳人民公社划出部分大队成立柏木人民公社。
1961年7月恢复级建制,属三阳柏木公社。
1968年撤并社,合为柏木公社。
1984年1月撤销柏木公社改设柏木乡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