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,属第二。
1956年2月,为清水,大源,大青三乡,属沙堆。
1958年9月,3乡改清水,大源,大青管理,属卫星公社。
1962年,增设四庄公社,清水,大源,大青三个管理分别改清水公社,大源公社和大青公社。
1975年1月,设清水和大青两个公社。
1984年2月,改公社体制为,乡制,分设为清水,四庄,灵芝,大溪四乡。
1987年9月,撤并乡,设四庄,大溪两乡。
2001年2月,2乡合并为新四庄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