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0年废除保甲制,隶属三里,命名为高峰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,隶属和平公社槐坦管理,更名高峰大队;1961年恢复建制,隶属三里槐坦公社;1968年文革期间,隶属三里革命委员会槐坦公社;1975年撤并社,隶属三里公社槐坦乡;1984年撤社建,隶属三里槐坦乡,将原名高峰大队更名为高峰村;1996年撤建乡(镇),隶属三里乡槐坦管理;2001年撤并调整,隶属三里乡槐坦办事处;2011年调整建制,隶属三里乡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