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燎原街道
地名由来: 因本辖内燎原街街名而得名。有星火燎原之意。 基本学泥瓦工培训技术的学校: 燎原街道建于1946年8月,始称新发街道,1958年改为燎原街道,地处南岗东北角,北与道外大方里为邻,南到马家沟河边,东至太平桥与太平接壤,西以三姓街与邮政街道分界,面积3平方公里。1990年全街辖27个居民委员会,620个居民组,13 388户,人口51 443人。街道办事处位于公安街55号。 1969年街道工业开始起步,至1990年,有包装托运,木制加工,纸制品,机电设备,服装等5行业30个厂点,职工462人,主要产品有木制品,大理石加工,变压器等,年产值700万元,利润90万元。 0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街道第三产业迅速发展。1990年,有集市2处,设摊位755个 历史沿革: 始建于1946年8月,始称新发街公所。 1954年1月改为燎原街道办事处。 1960年10月与大成街道合并为电器人民公社。 1962年与大成分开,成立了燎原人民公社。 1967年4月改为燎原公社。 1980年1月恢复燎原街道,名称沿用至今。 还有1个地名与燎原街道同名: 以下地名与燎原街道面积相当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