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呼玛县呼玛镇
地名由来: 因呼玛河而得名,达斡尔语,又称呼玛尔,库玛尔,为高山峡谷不见日光的急流之意。 荣誉排行: 2014年7月,呼玛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。 2012年12月,环境保护部授予呼玛镇2010—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。 基本学泥瓦工培训技术的学校: 呼玛县辖镇。县府驻地。1949年为呼玛,1956年置乡,1958年改公社,1984年建镇。位于县境东部,黑龙江西岸。面积423平方公里,人口1.8万。黑漠公路过境,黑龙江通水运并设0头。辖17个居委会和一村,二村,三村等3个村委会。乡镇企业有建材,造纸,木材加工,食品加工等厂。农业主产蔬菜。土特产有蘑菇,木耳,猴头蘑等。古迹有呼玛河渡口抗击沙俄入侵古战场遗址纪念碑。 历史沿革: 清康熙年间,隶属黑龙江副都统管精。 清末民初,先后隶属黑河府和呼玛厅设治局管辖。 东北沦陷时期,设呼玛保。 1947年设置呼玛。 1955年设置呼玛镇。 1958年9月,改称呼玛镇人民公社。 1981年复称呼玛镇。 名称沿用至今。 以下地名与呼玛镇面积相当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