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5年8月18日解放,1950年5月由磁县划归峰峰矿管辖,1952年6月彭城镇为峰峰矿直辖镇,1955年设彭城,1956年5月与峰峰合并设立峰峰彭城,同年9月撤并乡合并为彭城镇。
1958年7月撤销彭城镇改设彭城人民公社,1960年设立彭城城市人民公社,1980年彭城城市人民公社改建为彭城街道办事处,1984年4月撤销彭城人民公社设立彭城镇,同年12月彭城镇与城市街道办事处合并为彭城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