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历史沿革唐代,置灵川县始,辖就一直是县衙所在地。 明朝时期,灵川全县划分为4乡,辖属城乡。 清朝年间,废乡设都,全县划分为7个都,辖属五都;清宣统二年(1910年),废都设,全县划分为7个,辖属一,治所今三街集镇。 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全县调整为东北,西北,南3个行泥瓦工培训技术学校,辖属东北,治所先设北绍桥村,后移至路底村;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撤设乡,全县设25乡,辖设北障,南藩2个乡,治所分别在横岭村和凤凰圩。 1949年11月22日,灵川县解放,辖为县人民政府驻地;是年12月,灵川县撤乡设,全县划分为8个,辖为城厢,机关驻凤凰圩。 1951年8月,改称一。 1954年6月,灵川县撤销并人临桂县,辖易名临桂县灵川,排列第十五,机关驻凤凰圩。 1957年12月,撤设乡,辖为灵川乡。 1958年9月,撤乡,成立人民公社,辖称灵川人民公社。 1962年3月27日,国务院批复并公布恢复灵川县建制,辖称灵川县灵川人民公社;是年8月公社改,辖为灵川,机关驻三街圩。 1966年5月,恢复人民公社体制,辖称三街人民公社(因旧县城有东街,南街,北街3条街得名)。 1984年10月,废止人民公社体制,成立三街镇人民政府,机关驻地不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