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水街道相传在宋末是个小墟,叫“上墟”。
明代为警卫海疆﹐在此设淡水卫,以保卫大亚湾沿海域。
清乾隆初年已形成较大的集镇,改为淡水墟,并设有司署等行政管理机构。
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9月,成立人民政权﹐是东江纵队时期最早建立的一个新政权。
1949年11月至1950年7月,改为淡水市,是当时惠阳人民政府驻地。
1958年,成立淡水人民公社。
1977年,改镇。
2006年4月28日,惠阳淡水镇举行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挂牌仪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