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2年,属高要十,后属十一,称金利二乡(包括三,四甲村);1955年,三甲村和四甲村分称第三社,第四社;1956年,改为金幸社和金福社;1958年,成立金利二大队,属金星公社;1959年,属金利公社;1968年,由金利一,二,三大队合并称永忠大队;1971年,永忠大队分设金利一,二,三大队;1983年,金利二撤大队设乡;1987年,撤乡设村委会;1989年,撤村委会设管理;1998年,改名金二居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