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放前,葫麻水属靖远县。
1933年,景泰成立后,葫麻水划归景泰,属芦阳。
解放前属景泰县中泉乡第三堡,解放后属五第三乡,1955年撤并乡,属常湾乡,后与常生合建常水高级社,1958年公社化后,为中泉公社长水大队。
1961年体制调整时,白水,大水,红岘台,崇华,常生,葫麻水大队分出。
(1961年至1964年属三水公社),1974年从常水大队分出,建立葫麻水大队。
1982年正式命名为葫麻水村,沿用至今。